高院简介机构设置法院风光历史沿革历任领导现任领导
法院新闻基层法眼媒体关注
院长论坛法官论坛专家论坛思想解放大讨论专栏我心中的法院宣传征文
法官风采法官生活法官学院法律格言法院研究《审判与法治》
立案裁判文书民事裁判文书刑事裁判文书行政裁判文书再审裁判文书执行裁判文书
常用法规司法解释新法速览
管理办法诉讼须知
廉政建设先进典型政工信息
省内信息省外信息
执行动态执行制度
法官论坛
本案应如何量刑---腾冲县人民法院 朱利军 李建安
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合议庭组成人员对被告人李某犯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无异议,但在如何量刑方面却因对本案中公安人员采用诱惑侦查手段侦破案件这一情节的认识不同,而产生了几种不同的观点。
(2008-12-30) [查看全文]
关于迪庆州民商案件疑难案件的处理思路---迪庆中院民商庭庭长 毛振禹
多年来,我州两级法院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关心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以鲍院长提出的“11126工程”,即明确一个目标,突出一个中心,坚持一条主线,搞好两个保障,树立六种意识为总思路,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大力开展我州民商事审判工作,依法履行民事审判职责,民事审判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及一定成绩。  
(2008-12-19) [查看全文]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存在的问题及思考---威信县人民法院 陈正强
在我国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机动车辆的增多,交通事故日益凸现。然而,起诉到法院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也逐年增多。但有关交通事故赔偿的法律法规却没有随之健全,还只是停留在原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上,而《民法通则》对这类案件的处理只作原则性的规定。《处理办法》虽作了较具体的规定,但也存在许多界定不明确的地方,这就造成交通管理部门和人民法院在处理这类案件时无法准确把握尺度,因为发生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一般都是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案件。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确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着公平正义,一心为民的原则,有必要对以下几个疑难问题进行探讨。
(2008-12-16) [查看全文]
论书记员职业化的要求和人民法院的工作方针---云南省新平县人民法院 罗平荣
(2008-12-16) [查看全文]
云南省楚雄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诉陈明车辆挂靠经营纠纷案---牟定县人民法院 张评
2003年10月31日,被告陈明带其所有的云E16902号中型普通客车向原告云南省楚雄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牟定分公司申请挂靠经营。同年12月26日,原、被告双方签订《融资车辆经营协议书》,协议书约定“乙方(被告)不论发生何种事故,甲方(原告)有义务参与协调处理,但所造成的损失及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2005年3月8日,原、被告双方又重新签订了《融资车辆经营协议书》,原告每月向被告陈明收取管理费,而被告陈明则以原告的名义进行旅客运输经营至今。2005年2月26日上午,被告陈明驾驶云E16902号车中型普通客车从牟定至昆明。11时19分许,当车行至320线K2903+800M处时,该车与前方车辆发生追尾相撞,导致艾竹仙等14名乘客受伤。
(2008-12-15) [查看全文]
积案呼执行威慑机制——云南省广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方合
11月19日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之后,新一轮清理执行积案高潮在全国各地法院掀起了。这是一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人民法院主办、社会各界广泛配合清理执行积案的大会战,其正以前所未有的声势和阵容风起云涌地展开,也赢得了整个社会的关注和广大民众的支持。此次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时间短、案件多、任务重,云南省法院系统有8万多件,文山州法院系统有6千余件,笔者所在法院就有1千多件。如何才能做好此项工作?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真正实现人民法院执行案件良性循环。笔者认为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的规定建立和发挥好执行联动机制的作用,各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实现有效联动,建立起有效运行的执行威慑机制才能实现。
(2008-12-10) [查看全文]
当前腾冲县强奸犯罪居高的情况分析
强奸罪,作为一种传统犯罪,在我国刑事法制史上由来已久。目前的司法实践表明,强奸犯罪在刑事案件中所占的比例仍然很大,且呈现出上升趋势及多样性的特点,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尤其是女性的性权利。强奸犯罪的大量存在,严重破坏了家庭及社会治安的整体稳定。
(2008-12-05) [查看全文]
要用人民群众的实践检验 法院审判方式改革的成败
“改革是振兴中国的唯一出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不可逆转。”【选自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随着改革的深入,人民法院已经进行审判方式改革,经过全国上下各级法院审判方式改革,对所探讨实践审判方式改革的经验进行总结,我们认为,改革不能出格,改革不能违背依法治国的方略,改革不能违背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改革不能违背为人民群众社会实践服务的原则。因此,我提议:要用人民群众的实践检验审判方式改革成败的永恒主题。
(2008-12-05) [查看全文]
明太祖普法
在中国历代开国皇帝中,明太祖朱元璋,既不能比秦始皇为战国六国之一的秦国之君,万人之上;也不能比汉高祖刘邦始为泗水恶吏,称霸一方;既不能比唐高祖李渊王公贵胄,位高权重;也不比宋太祖军人世家,器度豁如。而是出身低微(淮右布衣),身世凄惨,幼年出家,被谴化缘,居无定所,风餐露宿。投奔红巾军后,凭借其意志、计谋、勇猛、果断及其机遇,终于走上巅峰,建立大明王朝。
(2008-12-05) [查看全文]
通海法院分析2008年职务犯罪案件增长快的原因
2008年通海法院共受理职务犯罪类案件(贪污、受贿、行贿、滥用取权、挪用资金等)共计13件14人,较去年增加9件10人。通过对这13件案件进行具体分析后,通海法院总结此类案件的诱因及今年收案数增长快的原因:
(2008-12-03) [查看全文]
浅谈社会主义新农村下的法治建设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关系国家发展的根本性问题。十六届五中全会上,党经过深刻分析国际国内形式,全面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局出发,做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部署。中央在召开的省部级干部会议上进一步强调了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把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点工作之一。反映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本身就是一个农村法治不断完善的过程,也强调了法治建设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重要关系。在国家大力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好形势下,笔者结合自己参加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就农村中的法治现状提出了一些对策,希望以此加快新农村下的法治建设,更好的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从而为推进我国的法治进程有一定的历史意义。
(2008-12-02) [查看全文]
宾川县涉农土地纠纷引起亟待重视
本文所称的涉农土地纠纷指涉及农业、农村、农民耕地的民事纠纷、行政纠纷,以及因此转化、引发的公共事件,包含起诉到法院的各类涉农土地纠纷案件;其中涉农土地纠纷案件是指涉及农业、农村、农民耕地的各类诉讼案件,一是包括涉及农业、农村、农民耕地的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承包经营权纠纷、自然资源使用权纠纷等民事案件(以下称涉农土地民事案件),二是包括涉及农业、农村、农民耕地的土地行政案件(以下称涉农土地行政案件),三是包括因涉农土地纠纷引发或者转化的刑事案件。
(2008-12-02) [查看全文]
当前反家庭暴力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建立健全反家庭暴力的对策最为关键。建立有效预防控制和制裁家庭暴力的法律体系;要充分利用好现有法律的规定,不断加大对家庭暴力行为的打击和制裁力度,形成强大的威慑力,使得施暴者有所顾忌;增加社会对家庭暴力的重视程度,提倡全社会综合治理,构建整个社会防控和制裁家庭暴力的体系;援助和保护受害者是反对家庭暴力的重要措施。
(2008-11-20) [查看全文]
关注修改后民诉法对当事人申请再审等规定
(2008-11-14) [查看全文]
改革开放三十年及农村土地改革、土地纠纷案件的审理
(2008-11-14) [查看全文]
本案行为人是否构成贪污共犯
(2008-11-14) [查看全文]
排除法在民事裁判中的运用
(2008-11-14) [查看全文]
浅谈运输毒品的定罪与量刑
(2008-11-14) [查看全文]
浅议执行工作考核机制
(2008-11-14) [查看全文]
人民法院要推行“一审二书”或“多审多书”的审判机制改革
我们过去法院在很长时间只讲依法办案,没有公开声明办案要达到的目的是公正与效率。法庭审判是公开诉争双方的所掌握历史事实资源,为了解决社会秩序畅通,实现国家社会控制的政治性的强制评价活动。
(2008-11-13) [查看全文]
对科学证据的简易审查方法
证据审查在审判活动中是一项不可或缺的重要工作。在诸多类型的证据中,涉及专业技术鉴定的科学证据(司法鉴定结论),法官在审查时往往由于缺乏对相关学科知识系统、深入的了解,而在决定取舍时带来很多困难。
(2008-11-13) [查看全文]
如何在解放思想中把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与审判工作和队伍管理紧密结合---广南县人民法院 陆忠寿、马达恋
解放思想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法宝,是引领我们坚持改革开放,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奋力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广阔发展前景的光辉旗帜。思想解放的程度,直接决定着改革创新的力度,决定着法院建设发展的速度。思想解放是一个伴随着实践发展的动态过程,人类实践无止境,解放思想也无止境。要真正解放思想,就要找到自己工作的灵魂,作为法院,公正就是灵魂,就是生命线;公正是提高党的执政地位,增强党的战斗力的必然要求,是一个国家民主、法治、文明建设的客观需要。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我国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法院责任重大,任务艰巨。
(2008-10-28) [查看全文]
永德法院司法考试成效浅析---永德法院政工科 杨希帆
永德法院自参加全国统一司法考试以来,有条件参加司法考试的至2008年止有19人,已通过司法考试7人,通过率为36.8%;特别是2006年,参加司法考试6人,有3人通过了司法考试,通过率为50%。在通过司法考试7人中有一人为A证,一人为B证,5人为C证。就其成绩的取得,本人认为有以下几方面:
(2008-10-28) [查看全文]
刑法道德性之我见---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 刘光好
刑法与道德都是社会规范。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而道德是自发形成的社会秩序,代表了社会秩序的自上而下的形成向度。刑法继承了道德维护社会秩序的功能,是一种较之道德更为高级的秩序维护手段。刑法是否具有道德性的问题一直备受争论。本文将结合具体案例就刑法的道德性问题展开初步论述。
(2008-10-28) [查看全文]
周某某与余某某发生性关系的定性分析---腾冲县人民法院 林发文
周某某与余某某经人介绍认识后,余随即乘坐周驾驶的摩托车一起到附近的温泉沐浴室洗浴,在此期间,周强行与余发生性关系,周的行为属嫖娼行为还是构成强奸罪。
(2008-10-24) [查看全文]
在司法和谐背景下构建行政诉讼协调和解机制的思考---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 李选荣 郑茂丹
解放思想,是党的思想路线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应对前进道路上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开创事业新局面的一大法宝。人民法院在社会利益格局日益多元化和复杂化的今天,要着眼于和谐,致力于和谐,服务于和谐,就必须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学发展”的思想为指导,才能更好地应对不断增多的各种新类型案件、群体性案件,才能缓解审判压力。下面笔者将对行政案件审理中的一种新机制进行探讨,以期望理论的创新能指导自己的工作实践,笔者认为,虽然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法律是以社会为基础,并非社会以法律为基础,在民主社会中,政府与人民的矛盾并非不可调和,“官民”之间有时可以通过权衡利弊,相互让步,缩小分歧而达成共赢,所以行政诉讼存在并且需要协调和解的空间和土壤,这里笔者使用“和解”一词以防和法律规定相冲突,以下是笔者对协调和解机制可行性的一些浅见,并结合行政庭的案例提出某些观点供大家探讨。
(2008-10-23) [查看全文]
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存在的问题及完善途经---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 李亚靖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急剧转变,各类矛盾纠纷大量涌现。人民法院作为和谐社会建设的保障力量,如何进一步发挥其职能作用,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已成为司法审判工作必须面对的重大课题。笔者作为一名司法实务工作者,也一度关注,现结合实际粗谈浅论,以尽法律人之职。
(2008-10-23) [查看全文]
如何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促进司法和谐的几点思考---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 董品斌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各项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的目标任务,强调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是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内在需要。原最高法院院长肖扬在第七次全国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首次明确提出了司法和谐的理念,并明确指出新时期人民法院担负的根本任务是——为实现科学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与保障。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刑事审判工作在司法实践中如何树立司法和谐理念、建立和谐诉讼秩序、营造和谐的诉讼环境,最终促进司法和谐,实现社会稳定和谐,是广大刑事法官要认真进行探索、实践和总结的重大课题。
(2008-10-23) [查看全文]
加强法院文化建设 夯实司法和谐之基---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 邹祖俊
时下正兴起的“解放思想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是一次继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促进发展,促进和谐的思想大解放活动。对法院而言,解放思想是要进一步更好地实现公平公正,更好地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法律服务,更好地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更好地促进司法和谐。促进司法和谐是法院坚持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的目的所在。那么,在这样的新时期、新形势,法院如何促进司法和谐呢? 笔者认为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是促进司法和谐的重要保障,是夯实司法和谐的基础和条件。因为,法治发展的实践说明,法律的权威和生命力,不是靠制定了多少法律,不是仅靠法律有多么大的强制与威力,而必须来源于内在的文化支持和理念推广,法律的发展必须根植于文化之中,法律的生命力必须从文化上来理解。法院文化是法院群体的灵魂,它决定着法院群体的价值取向,支配着法院工作人员的行为选择,制约着法院成员的思维和判断,控制着司法审判活动的道德风险,影响着法院群体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没有法院文化,法律的生命力无法体现。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用先进的法院文化引领、导向法院各项工作,对于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完成肩负的历史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08-10-23) [查看全文]
张顺与腾冲县和顺镇十字路村民委员会十七村民小组土地补偿款纠纷案
城市的变迁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象征。当前在城市变迁的过程中,在大量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被国家征用,不少农村集体组织因此获得巨额征用土地补偿款。在处理土补偿款问题上,一些村、社负责人和村民的法律意识淡薄,对部份情况特殊的村民采取不平等待遇。主要表现在农村妇女及所生子女,农村妇女嫁往外地但户口及其子女户口未迁出,农村集体组织分配土地补偿款时往往被少分甚至不分。或村民小组却碍于“无法干涉村民小组代表的分配”无从协调为由。他们的分配权被限制或剥夺。特别是在农村妇女儿童权益的分配上存在着极度不合理。本案结合实际,作出合理判决。正确、公正、妥善处理了农村土补偿款分配纠纷,依法保护了农村妇女、儿童在土地补偿款分配中的合法权益。特别是鼓励了农村妇女在权益受到侵害时,敢于拿起法律武器,求助司法,维护自身的权益。不断提高妇女的维权意识。从而促进和维护社会主义新农村经济的发展更加文明、进步和稳定。
(2008-10-23) [查看全文]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