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眸2011年,省人大常委会以奋进与求索的精神,在云南发展征途中写下了两个关键词:民主与法制。它们相辅相成,透过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等人大职能,汇入云南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宏大叙事,连接起百姓安居乐业的日子。
制定和修订省级地方法规12件、废止7件,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5件,开展执法检查9次,组织代表视察5次,组织重点调研4次,作出重大事项决定7项……透过这些数字,我们感知到了省人大常委会在服务大局、求实创新、关怀民生等方面迈出的坚实脚步。
服务大局
从云南发展的脉络中,追寻人大依法履职的足印
2011年,“桥头堡建设”带来的大开放,让云南走向大海的眼光更为辽远。
“国务院支持云南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是我省发展史上一件千载难逢、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为促进桥头堡建设不断取得实效发挥人大应有的积极作用。”早在2010年末,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晏友琼在参加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时就在思考一个问题: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如何为云南的大开放提供有力保障?
面对问题需要的是勇气、魄力和实干。
2011年初夏,当刚刚启动的桥头堡建设随灿烂阳光的洒落而迅速升温时,一次经过充分“热身”、别开生面的人大代表视察在保山、德宏、文山、红河等边境州市全面展开。
与以往不同,此次视察前,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有边境口岸的8个州市人大常委会对口岸建设管理工作先行视察或调研;6月底,又组织召开部分进出口企业座谈会,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并将情况整理成9期简报印发给视察组成员。做到“心中有数”后,7月5日至9日,视察组由晏友琼带队,分两组深入保山、德宏、文山、红河等州市的猴桥口岸、瑞丽口岸、畹町口岸、天保口岸、河口口岸进行实地察看。视察组听到了外国商人发出的“近年来通关耗时短了,盖章程序简化了很多”的由衷感叹,也看到我省外向型经济发展不充分、口岸基础设施落后、管理服务创新不够等现象依然存在。在随后召开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推动口岸建设成为热议话题。
工作没有止步。很快,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出台了《关于促进中国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的意见》,提出为桥头堡建设制定一些有利于经济转型升级、有利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有利于经济结构调整和确保先行先试的具有地方特色的地方性法规和民族自治地方的单行条例。“三个有利于”的立法保障思路,让人眼前一亮,而《意见》中把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等7方面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的落实作为重点监督工作的内容则充满力度。
“紧紧围绕省委中心工作,服务云南发展大局”,省人大常委会用依法履职的实际行动,让这句话从公文中跃然而出。
督促落实2011年中央1号文件,省人大常委会全面启动《云南省节约用水条例》的立法工作,同时推进滇池保护条例、牛栏江保护条例、阳宗海保护条例的立法进程,并对贯彻实施《水法》和我省实施办法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围绕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对《云南省人才资源开发促进条例》的立法回头看活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制定和修订了大理白族自治州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15件单行条例;2011年省人大常委会围绕现代新昆明建设、部分州市换届选举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和决定7项……
“2010年财政部代发行的75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还存在管理不规范、实施项目不平衡,建议强化监管、健全偿债机制”;“2011年,省本级153个部门的部门预算批复情况总体较好,但部分部门支出预算不够细化、待编预算规模较大”;“我省1至7月预算执行存在项目支出进度不均衡等问题,建议构建合理的支出责任考核机制”……
当2011年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的亮丽成绩单不再成为悬念时,人们从这一项项工作和一条条建议中体会出的是来自人大的有力推动和促进。
求实创新
立法工作从重数量到质量与数量并重,监督工作从“事后”向“全程”转变
梳理2011年人大工作,我们发现这样两条新闻。
一条是“减”的消息——我省人大立法从“搭架子”转向“精装修”,新制定法规减少,全年修订和废止的法规数达到新制定法规数的近4倍。另一条是“增”的消息——人大对经济工作的监督首次增加了部门全程跟踪调研的创新形式,对社会关注度高、财政资金使用量大的省住建厅,从预算编制、下达、执行再到决算进行了全程跟踪监督的试点工作。
减,是立法工作从重数量到质量与数量并重的真实体现;增,是监督工作从“事后”向“全程”转变的效益提升。这一增一减,展现了省人大常委会在科学发展道路上的精彩转身。
根据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出现的新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坚持提高立法计划的科学性,扩大民主立法,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公布法律草案成为立法中吸收民意、广纳群言的有效方式。2011年底,12件向社会公开征集的立法项目和法规草案稿受到省人大常委会表彰,其中获一等奖的立法项目《关于制定<云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的建议》已被采纳并列入立法计划。“立法机关听不到人民群众的声音,人民群众无法向立法机关表达利益诉求,就没有民主立法。”表彰会上,省人大常委会领导表示,今后我省的地方立法工作将扩宽渠道,让群众走近立法机关,让立法机关贴近群众。
“三农”工作这支“旧曲”在2011年“弹”出了新意。结合我省统筹城乡的新战略,省人大常委会把对“三农”的关注重点放到了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科学发展之路上,先后组织力量视察全省农产品加工情况,并对整乡推进扶贫开发试点、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进行了调研,提出把扶持龙头企业、加强农业合作组织、全面提升产业化水平作为统筹城乡发展重要工作等建议并形成报告,送交省政府认真解决,使工作收到了实效。
2011年春,云南已连续两年干旱。“把农田水利建设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要将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要大幅增加对水利建设的投入”,在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俸力秋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农田水利建设的几点建议”被确定为重点督办建议。4月,省委、省政府研究出台《关于加快实施“兴水强滇”战略的决定》充分吸收了代表的5点建议,把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水利工作的重要内容,全面提升我省水利建设的总量、增量。当年,针对陆天梅等代表“关于对‘走出去’企业进行扶持的建议”,省商务厅研究草拟了《关于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的补充意见》;省教育厅接办黄秋苹等14位代表提出“关于尽快制定《云南省民办教育发展条例》的建议”后,研究起草了条例草案,省政府将其列入了2011年立法工作计划一档项目。积极转变工作思路,全面参与交办部门面商和调研,促进代表建议与当前重点工作方向一致,与交办部门工作步调协调一致,2011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改革中成效显著。
可圈可点的创新工作不仅于此。省人大常委会加强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增设机构,一年来,共收到报备规范性文件26件;多方学习借鉴,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采取联组会议方式,以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为题,首次开展专题询问;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2011年云南环保世纪行活动将水环境保护立法工作与水污染防治的人大监督有机结合,还首次开通官方网站;而继学习年活动之后开展的省人大常委会机关2011年“素质建设年活动”,则以提升政治素质为根本,增强业务素质为重点,治慵提能力、治懒增效率、治散正风气,让省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干部队伍焕发出新的活力。
关怀民生
百姓的生活小而琐碎,但在人大代表心中,“民生”二字千钧重
2011年1至8月,我省各类城镇保障性住房累计开工(含购买改建租赁)24.86万套,平均开工率达到80.37%,20万户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正按计划推进。成绩令人欣慰,但同时,如何确保工程质量和分配的公正,如何让更多的年轻人和进城务工者买得起房,依旧是社会关心的热点话题。安居方能乐业,住房问题牵动着千万人的心,连接着千万个家庭的幸福。
2011年9月,云南人大历史上开展的首次专题询问活动,把关注的目光投向了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
“我想问问,(享受保障性住房者)980元的月收入门槛是怎么定出来的?”“现在刚就业的大学生和外来务工者,月收入都在1300-2300元,面对高房价,这个‘夹心层’怎么办?”询问当日,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带着群众意见和诉求,向分管副省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直接发问。中央和省内外16家媒体记者全程旁听,云南网现场直播。
发言不绕圈子,提问直指关键,监督敞开大门。人们为这一新气象拍手叫好。但很多人并不知道,为了开展好专题询问活动,会前,省人大常委会曾一次次深入各地社区深入调研、座谈,面对面征求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为考察各部门工作的真实状况,专题询问也没有向有关部门事先通报准备提出的问题。省人大常委会领导表示:“监督一定要务求实效。”
务求实效,为群众办好每一件事情。回望2011年,紧随省人大常委会奔忙工作步伐的是一个个扎实而有力的脚印。
力度不减,持续关注食品安全——2011年4月,省人大常委会组织了自2008年以来,对食品安全进行的第4次执法检查(或视察)。之后,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还专门听取和审议了执法检查组的报告,以过去3年发现问题的整改为重点,着力推动解决调整食品安全领导机构、大幅增加监测经费等难点问题。
以人为本,维护见义勇为者权益——2011年11月22日,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修订的《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根据新规定,见义勇为有特别重大贡献、牺牲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将获得全省上一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30倍标准的一次性奖励。对此,市民周清林(其子周鑫为救跳江者而牺牲)充满感情地说了这样一句话:“我相信凡是看到这个条例的人,内心都会很温暖,很受鼓舞。”
打牢基础,促进教育公平与发展——2011年,根据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及时启动制定《云南省民办教育条例》的立法程序,为推进民办教育发展提供法律支撑。一年来,仅在教育方面,省人大常委会就先后对《云南省少数民族教育条例》、《云南省学前教育条例》、《云南省终身教育条例》、《云南省教育督导条例》等多部即将进入审议程序的法规开展深入调研。
着力维护老年人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我省相关条例、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侨资企业权益保护的专享工作报告,并加强对审议意见的追踪办理;修订《云南省盐业管理条例》,强化监管措施,防止不合格盐产品流入市场,保护公民身体健康;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000多件(次),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办理、化解矛盾……让所有人能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用真心和行动,为百姓生活撑起了一把遮风挡雨的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