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主任会议12日在昆明举行,会议确定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于11月24日至28日举行。
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晏友琼主持会议。
会议讨论了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议程草案;拟提请审议的法规案:审查《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昆明市科学技术进步与创新条例》,审议《云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草案)》、《云南省职业病防治条例(草案)》等;拟提请审议的有关报告:关于检查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贯彻实施刑事诉讼法情况的报告,关于听取和审议《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有关情况的汇报,关于视察兴边富民工程中边疆民族地区扶贫开发情况的报告,关于视察我省以乳制品为重点的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昆明市人民政府行使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
会议讨论了拟提请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以及筹备方案有关情况的报告;讨论《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稿)》有关情况的说明。
会议还讨论了关于召开十四省(区、市)人大第十四次会议实施方案的汇报;关于组织部分省人大代表视察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报告;讨论了《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修订草案)》以及人事事项。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映萱、李春林、杨建甲、杨保建,秘书长白保兴出席会议;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办公厅、研究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